雇主為勞工配置呼吸防護具時,應根據危害物質類別選定合適的呼吸防護具,且須妥善管理呼吸防護計畫與執行紀錄。
雇主為勞工配置呼吸防護具時,應根據危害物質類別選定合適的呼吸防護具,且須妥善管理呼吸防護計畫與執行紀錄。
雇主為勞工配置呼吸防護具時,應根據危害物質類別選定合適的呼吸防護具,且須妥善管理呼吸防護計畫與執行紀錄。
2020年1月起,無論公司類別,當工作環境須配戴呼吸防護具且員工人數達200人以上的公司,必須為員工制定呼吸防護計畫;相同條件200人以下的公司,須將呼吸防護執行計畫妥善管理備查。
以往許多事業單位在呼吸防護具的選用上並沒有一個可依循的計畫,許多的選用可能不適當,例如需要配戴可重複使用的面體搭配濾罐卻只使用口罩,而需要使用口罩時卻忽略了過濾效率是否通過認證、配戴起來密合度是否良好。當雇主為員工提供不適當的呼吸防護具,不但造成成本浪費,員工的職業安全防護效果也大打折扣。
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08年4月30日公告修正「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增列第277條之1,訂定的執行項目可以協助事業單位釐清當要提供呼吸防護具給勞工使用時,其選用的標準及邏輯並標準化以減少錯誤的使用。
了解新修正內容,提前規劃符合員工需求且有效的呼吸防護計畫。
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08年4月30日公告修正「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增列第277條之1,自109年1月1日施行。
雇主使勞工使用呼吸防護具時,應指派專人採取下列呼吸防護措施,作成執行紀錄,並留存三年:
一、危害辨識及暴露評估。
二、防護具之選擇。
三、防護具之使用。
四、防護具之維護及管理。
五、呼吸防護教育訓練。
六、成效評估及改善。
前項呼吸防護措施,事業單位勞工人數達二百人以上者,雇主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指引,訂定呼吸防護計畫,並據以執行;於勞工人數未滿二百人者,得以執行紀錄或文件代替。
對於負責員工職業安全防護的管理人員而言,欲成功執行一項呼吸防護計劃必須熟悉各項政府法規並了解工作場所的危害因子。當您擬定呼吸防護計劃時,您可參考3M職業安全呼吸防護平台的專業資源,我們將協助引導您取得所需的資訊與細節。
為執行一套成功的職業安全呼吸防護計劃,您必須了解政府相關主管機關的規範(例如:職業安全衛生署)。如果您已開始研究相關規範,您將了解為員工規劃完善的職業安全呼吸防護計畫是產業發展趨勢。為了協助您了解相關規範與業界趨勢,我們將彙整美國聯邦政府所訂定的相關標準與雇主必須遵循的項目。
* 提醒您:本單元所列舉的政府職業安全規範內容僅適用於美國市場,僅供台灣業者參考
美國職業安全與衛生管理局(OSHA)規定雇主必須為員工提供呼吸防護具,管理人員應擬定一份職業安全呼吸防護計劃,計劃內容應包含以下項目:
職業安全呼吸防護計劃的各項內容看起來相當複雜,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們必須遵守所有適當規則與規定,我們將針對重點提出概述以協助您順利了解相關規範。
參考資源:美國職業安全與衛生管理局(OSHA)聯邦規定29 CFR 1910.34
* 提醒您:本單元所列舉的政府職業安全規範內容僅適用於美國市場,僅供台灣業者參考
美國職業安全與衛生管理局(OSHA)要求雇主進行工作場的呼吸危害物質評估,如果公司內沒有受過訓練的職業安全防護專家或對工作場所的危害因子類別不確定時,以下評估項目可幫助您進一步了解:
您應定期評估工作場所內的危險物質暴露量,或當工作內容有任何變動時應重新評估(例如:設備更新、工作程序變更、產品類型或管控方法變更)。
雇主應保持一份可符合美國職業安全與衛生管理局(OSHA)管理標準規定的書面記錄,亦可作為員工的呼吸防護程序的參照資訊,此份書面記錄是評估職業安全呼吸防護計劃是否完善的重要依據。
記錄內容應包含:
雇主與職業安全管理人員應努力且有條理地規劃與執行呼吸防護計劃的各項內容,相關法規遵循可能會因當地政府、員工面臨之呼吸危害型式與危害程度而異,但雇主必須符合政府規定且致力於維護工作人員的職業安全。
* 提醒您:本單元內容僅為重點摘要介紹,而非美國職業安全與衛生管理局(OSHA)的完整規範或法律說明。
美國職業安全與衛生管理局(OSHA)強制規定當工作場所必須使用呼吸防護具時,所採用的呼吸防護具必須取得美國國家職業安全與衛生研究院(NIOSH)的認證。
職業安全管理人員必須依據指定防護係數(assigned protection factor, APF)來選擇呼吸防護具,APF係數為當雇主持續執行有效的職業安全呼吸防護計劃時,所預期一款呼吸防護具或呼吸防護具類別可為員工提供呼吸防護的保護等級。
另一項考量因素為最大使用濃度(maximum use concentration, MUC),意即使用特定呼吸防護具時預期可提供作業人員的最大防護程度。將APF係數乘上容許暴露量極限值(permissible exposure limit, PEL)就是一套呼吸防護具的MUC數質,此數值應低於此類危害物質的容許暴露量極限值(PEL)及「對生命或健康造成立即危害」(IDLH)程度。
PEL X APF = MUC
最後,您所選擇的呼吸防護具必須適用於特定危害物質等級,您應根據工作場所的空氣污染物微粒、氣體、蒸氣、或其他危害物質,選擇不同型式的呼吸防護具、濾毒罐與濾棉。同時,呼吸防護具必須與作業人員所穿戴的其他個人防護設備(PPE)相容。
在員工穿戴呼吸防護具前,您必須先確認他們已取得醫療評估認可。並非所有人的身體狀況都能在執行作業時配戴呼吸防護具,因為呼吸防護具可能會讓呼吸變得困難且可能會對身體造成額外壓力。
首先,美國職業安全與衛生管理局(OSHA)規定作業人員必須完成一份問卷,他們必須提供可能影響呼吸防護具配戴能力之醫療狀況相關資訊,以及工作場所狀況與面臨危害的相關資訊。雇主應確認是否已提供員工完成此份問卷所需的所有相關資料。
接下來,必須由一位醫師或具有健康照護認證的專家(licensed health care professional, PLHCP)來評估員工的問卷回覆內容,專家們將建議此員工是否需接受醫學追蹤檢查。
美國職業安全與衛生管理局(OSHA)規定雇主應定期評估員工的職業安全呼吸防護方案,但未明確定義間隔時間。當以下條件變動時,雇主必須重新評估職業安全呼吸防護內容:
密合型呼吸防護具經正確配戴才能發揮預期的呼吸防護效果,因此,確保每一位員工正確配戴呼吸防護具相當重要。
美國職業安全與衛生管理局(OSHA)定義兩種呼吸防護具密合度測試方式,可搭配特定類型的呼吸防護具使用。
年度訓練是呼吸安全計劃的一個重要項目,且為美國職業安全與衛生管理局(OSHA)強制要求。美國職業安全與衛生管理局(OSHA)說明符合最低要求的職業安全呼吸防護訓練內容應包括:
如果使用空氣濾淨型呼吸防護具,必須具備一個已取得美國國家職業安全與衛生研究院(NIOSH)針對該項污染物質所認證的服務壽命終期指示器(ELSI)。如果未具備適用此工作場所的產品壽命提醒裝置,則必須依據客觀資訊或資料執行濾毒罐、濾棉匣的更換時程表,以確保可於產品壽命結束前更換新品。雇主應保存濾毒罐、濾棉匣更換時程表與相關資料供備查說明。
美國職業安全與衛生管理局(OSHA)對於在「對生命或健康造成立即危害」程度(IDLH)的工作環境與室內消防環境中使用呼吸防護具有特殊規範,如果您的產業與此類工作環境相關,應把相關規範納入您的職業安全呼吸防護程序中。
每位需配戴呼吸防護具的員工都應取得可有效作用、乾淨且衛生的呼吸防護具。美國職業安全與衛生管理局(OSHA)提供呼吸防護具清潔與消毒程序供雇主遵循,您亦可參照呼吸防護具製造商的使用者說明書中的建議清潔保養程序。
呼吸防護具的清潔與消毒頻率與您的使用程度有關。
您應於每次使用及清潔過程中確實檢查您的呼吸防護具。所有適用於緊急狀況的呼吸防護具皆應依照製造商建議事項進行每月一次的定期檢查,並於每次使用前後檢查是否可適當作用。對於逃生用緊急呼吸防護具,每次使用前應確實檢查。
呼吸防護具檢查項目包括:
關於緊急用呼吸器,應保存以下文件記錄:
雇主應將所有資訊妥善存檔,直到下次檢查為止。
如果呼吸防護具未通過檢查標準或無法有效發揮作用,必須丟棄、維修或調整。美國職業安全與衛生管理局(OSHA)聲明:
美國職業安全與衛生管理局(OSHA)針對呼吸防護的規範內容相當多,可見職業安全呼吸防護執行細節相當複雜。以下列表針對呼吸保護提出一些常令人誤解或較不為人知的項目。
雖然一般常見的平面口罩(例如:舒適型口罩)看起來很像過濾式面體或經職業衛生認證過的拋棄式口罩,但一般平面口罩並未取得美國國家職業安全與衛生研究院(NIOSH)認可。美國國家職業安全與衛生研究院(NIOSH)僅認可有助於降低微粒危害曝露的顆粒過濾型口罩。
雖然有關於動力濾淨式呼吸防護系統(PAPRs)的使用條款,但目前市面上尚無經美國國家職業安全與衛生研究院(NIOSH)認可用於研磨噴砂除污應用的動力濾淨呼吸防護具
如果產品資訊說明不明確的話,請您與製造商聯繫以取得確認。您可能必須針對工作場所的有機蒸氣種類選擇不同的呼吸防護具。
濾毒罐上的顏色編碼表示濾毒罐符合的美國國家職業安全與衛生研究院(NIOSH)認證項目。
微粒過濾型口罩與面罩可協助保護穿戴者的肺部免受有害微粒的影響,前提是配戴者必須正確使用且確保密封性。包含美國在內,有多個國家的職業安全法規要求員工配戴拋棄式呼吸防護具時,必須通過密合度測試。
每次使用新型號呼吸防護具、製造商型式/品牌、或穿戴尺寸時或因使用者體重變動或其他原因造成臉部變化時,使用者都必須進行密合度測試。
觀看呼吸防護具密合度測試示範影片只有設計上可於臉部形成一個完全密封空間的密合型呼吸防護具才需要通過密合度測試。非密合型呼吸防護具則不需要通過密合度測試,例如:動力濾淨式(powered-air)或供氣式(supplied-air)呼吸防護系統中所使用的頭套。
標準型的醫療評估為請員工填寫一份問卷,許多人可因為完成問卷而取得呼吸防護具配戴許可。
美國職業安全與衛生管理局(OSHA)標準並未載明特定追蹤時間,僅當工作場所條件改變或員工回報特定症狀時建議應進行追蹤醫療評估。3M呼吸防護專家建議雇主應每2至3年為員工重新評估身體狀況。
美國職業安全與衛生管理局(OSHA)明確說明讓作業人員使用呼吸防護具之前,雇主必須先試著排除工作場所中的危害因子並限制作業人員暴露量。如果無法執行或因公司財務考量上無法排除工作場所內危險因子,就必須為工作人員配戴呼吸防護具,此舉是協助保護工作人員免受空氣傳播污染物危害的重要措施。